1、制定、实施、修订全校学科建设的规划、计划、制度、规程和措施,并组织落实。 2、国家重点学科、省重点学科的规划、组织、申报及日常管理工作。 3、院、系级重点学科的磷选、建设、管理、考核工作。 4、博士点学科、硕士点学科及专业学位的建设、申报等工作。 5、各级重点实验室申报、论证、建设。 6、学术交流管理。 7、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主 任:马明江 0375-2089070
副主任:曹恒慧 0375-2089019